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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挂钩保本投资–“触发式”可自动赎回
股票挂钩保本投资–“触发式”可自动赎回
参考例子
基准货币:美元
投资金额:美元100,000
投资金额保证比率:100%
保证投资金额:投资金额X投资金额保证比率 ,即美元100,000X100%=美元100,000
投资回报率:1.6667% (年投资回报率约10%)
投资期:约24个月,(即12个观察期,如无出现提前到期的情况)
观察期:每两个月
股票组合: 股票A,股票B,股票C,股票D (均为在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本例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挂钩股票 股票A 股票B 股票C 股票D
最初股价 港 元70 港 元12 港 元10 港 元9.5
投资回报触发股价
(最初股价之94%)
港 元65.8 港 元11.28 港 元9.4 港 元8.93
提前到期触发股价
(最初股价的99%)
港 元69.3 港 元11.88 港 元9.9 港 元9.41
 
提前到期观察日、提前到期日、投资回报派发日及相对应的投资回报率:
  在观察期内的任意一个交易所营业日,如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等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投资回报触发股价,投资者即可于有关之投资回报派发日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另在任何一个提前到期观察日,如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之收市股价等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提前到期触发股价,「保本投资产品」將于相应的提前到期日提前到期,同时投资者将同時收回保证投资金额及相关投资回报。
 

观察期开始日
(包括在內)

观察期完结日
(包括在內)

提前到期观察日

提前到期日/到期日/投资回报派发日
(视情况而定)

投资回报率

1
第1个观察期初
第1个观察期末
第1个观察期末
第1个观察期末
1.6667%
2
第2个观察期初
第2个观察期末
第2个观察期末
第2个观察期末
1.6667%
3
第3个观察期初
第3个观察期末
第3个观察期末
第3个观察期末
1.6667%
4
第4个观察期初
第4个观察期末
第4个观察期末
第4个观察期末
1.6667%
5
第5个观察期初
第5个观察期末
第5个观察期末
第5个观察期末
1.6667%
6
第6个观察期初
第6个观察期末
第6个观察期末
第6个观察期末
1.6667%
7
第7个观察期初
第7个观察期末
第7个观察期末
第7个观察期末
1.6667%
8
第8个观察期初
第8个观察期末
第8个观察期末
第8个观察期末
1.6667%
9
第9个观察期初
第9个观察期末
第9个观察期末
第9个观察期末
1.6667%
10
第10个观察期初
第10个观察期末
第10个观察期末
第10个观察期末
1.6667%
11
第11个观察期初
第11个观察期末
第11个观察期末
第11个观察期末
1.6667%
12
第12个观察期初
第12个观察期末
第12个观察期末
第12个观察期末
1.6667%

以上数据均为范例。投资者于相关提前到期日或到期日或投资回报派发日(视情况而定)可获得的投资回报将依据下列公式计算:

投资回报 = 保证投资金额 x 投资回报率
*就股票组合中的每个股票而言,股票表现的计算公式为:
在观察期内某交易所营业日的股票表现 = (当日该股票之收市股价 - 最初股价)/最初股价x100%
就该交易所营业日而言,「表现最差股票」即指股票组合中按以上公式计算的股票表现值最小的股票。

按参考例子,提前到期日/投资回报派发日/到期日(视情况而定)投资者可获得的投资回报计算如下:

情况一:最佳情况
假设于第一个提前到期观察日(即第1个观察期末),「保本投资产品」的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 (即股票B)之收市股价等于提前到期触发股价。
挂钩股票
股票A
股票B
股票C
股票D
最初股价
港元70
港元12
港元10
港元9.5
第一个提前到期观察日之收市股价
港元75
港元11.88
港元11.5
港元11
投资回报触发股价
(最初股价之94%)
港元65.8
港元 11.28
港元9.4
港元8.93
提前到期触发股价
(最初股价之99%)
港元69.3
港元 11.88
港元9.9
港元9.41
提前到期观察日的股票表现
7.14%
-1.00%
15.00%
15.79%

「保本投资产品」将于第一个提前到期日(即第1个观察期末)提前到期,而由于同时满足了在该观察期内任意一个交易所营业日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之收市股价等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投资回报触发股价的要求,投资者將在该提前到期日收回保证投资金额及投资回报:

提前到期日赎回金额
= 保证投资金额 x (1 + 投资回报率)
= 美元100,000 x (1 + 1.6667%)
= 美元101,666.70
注: 年投资回报率约为10%


情况二:普通情况
在每一个提前到期观察日,「保本投资产品」的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皆低于提前到期触发股价,该产品并未有提前到期情况发生,投资者须持产品有至到期日(即第12个观察期末)。届时投资者在整个投资期间的回报將取决于每个观察期内,有否在任何一个交易所营业日中出現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等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投资回报触发股价的情況。假设在整个投资期内的12个观察期中有9个观察期曾经出現上述情況,即在至少一个交易所营业日中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等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投资回报触发股价(即初始股价之94%),那么投资者在9个相应的投资回报派发日可收到投资回报:

投资回报
= 保证投资金额 x 投资回报率
= 美元100,000 x 1.6667%
= 美元1,666.70

投资回报(整个投资期合计)
= 美元1,666.70 x 9个观察期
= 美元15,000.30



情况三:最差情况
在每一个提前到期观察日,「保本投资产品」的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皆低于提前到期触发股价,该产品并未有提前到期情况发生,投资者须持产品有至到期日(即第12个观察期末)。届时投资者在整个投资期间的回报將取决于每个观察期内,有否在任何一个交易所营业日中出現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等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投资回报触发股价的情況。假设在整个投资期内的12个观察期中没有观察期曾经出現上述情況,即在至少一个交易所营业日中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等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投资回报触发股价(即初始股价之94%),那么投资者在第12个观察期末可收到投资回报:

投资回报
= 保证投资金额 x 投资回报率
= 美元100,000 x 1.6667%
= 美元1,666.70

投资回报(整个投资期合计)
= 美元1,666.70 x 0个观察期
= 美元0


注:
投资者需注意,上述情况仅为产品示例,并不代表投资者将会获得相同或类似的投资回报。最佳情况和普通情况也无法代表所有投资者的观点。本产品最壞的投资情況和投资结果为,投资者持有产品至到期日,仅取回保证投资金额。投资者亦需注意,若因应投资者要求而提前终止产品,则投资者可能无法收回全部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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