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本投资产品」将于第一个提前到期日(即第1个观察期末)提前到期,而由于同时满足了在该观察期内任意一个交易所营业日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之收市股价等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投资回报触发股价的要求,投资者將在该提前到期日收回保证投资金额及投资回报:
提前到期日赎回金额 |
= |
保证投资金额 x (1 + 投资回报率) |
= |
美元100,000 x (1 + 1.6667%) |
= |
美元101,666.70 |
注: |
年投资回报率约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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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二:普通情况
在每一个提前到期观察日,「保本投资产品」的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皆低于提前到期触发股价,该产品并未有提前到期情况发生,投资者须持产品有至到期日(即第12个观察期末)。届时投资者在整个投资期间的回报將取决于每个观察期内,有否在任何一个交易所营业日中出現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等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投资回报触发股价的情況。假设在整个投资期内的12个观察期中有9个观察期曾经出現上述情況,即在至少一个交易所营业日中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等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投资回报触发股价(即初始股价之94%),那么投资者在9个相应的投资回报派发日可收到投资回报:
投资回报 |
= |
保证投资金额 x 投资回报率 |
= |
美元100,000 x 1.6667% |
= |
美元1,66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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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回报(整个投资期合计) |
= |
美元1,666.70 x 9个观察期 |
= |
美元15,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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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三:最差情况
在每一个提前到期观察日,「保本投资产品」的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皆低于提前到期触发股价,该产品并未有提前到期情况发生,投资者须持产品有至到期日(即第12个观察期末)。届时投资者在整个投资期间的回报將取决于每个观察期内,有否在任何一个交易所营业日中出現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等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投资回报触发股价的情況。假设在整个投资期内的12个观察期中没有观察期曾经出現上述情況,即在至少一个交易所营业日中股票组合中表现最差股票的收市股价等于或高于预先设定的投资回报触发股价(即初始股价之94%),那么投资者在第12个观察期末可收到投资回报:
投资回报 |
= |
保证投资金额 x 投资回报率 |
= |
美元100,000 x 1.6667% |
= |
美元1,66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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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回报(整个投资期合计) |
= |
美元1,666.70 x 0个观察期 |
= |
美元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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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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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需注意,上述情况仅为产品示例,并不代表投资者将会获得相同或类似的投资回报。最佳情况和普通情况也无法代表所有投资者的观点。本产品最壞的投资情況和投资结果为,投资者持有产品至到期日,仅取回保证投资金额。投资者亦需注意,若因应投资者要求而提前终止产品,则投资者可能无法收回全部投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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