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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赎回投资
 
参考例子
「可赎回投资产品」如何运作
由本行预先设定投资回报率。
本行可于每一个「可提前赎回日」决定是否提前赎回「投资产品」,「可提前赎回日」的数目预先设订。若本行决定提前赎回「投资产品」,则本行会提前发出通知給投资者。
即使「投资产品」被本行提前赎回,投资者在提前赎回日前的期间仍享有原定的回报率。
投资者持有至到期日或提前赎回日(视情况而定),可收回投资金额及固定的回报。
到期日或提前赎回日(视情况而定)所获取之投资金额及回报以基准货币结算。
投资期内投资者不可提前终止「投资产品」。

参考例子1
基准货币 :美元
投资金额 :100,000美元
投资期 :一年
回报率(年率) :4.00%p.a.(固定)
回报率计算基础 : 30/360(以美元为基准货币的投资,按每月30天,每年按360天计算,计算基础详情请参阅产品条款及细则)
中期回报 :无
可提前赎回次数 :每三个月一次

本行在每个可提前赎回日(即每三个月),有权决定是否提前赎回「投资产品」。若本行决定提前赎回该项投资产品,将提前最少五个营业日发出通知。本行将在提前赎回日支付投资者投资金额及回报;投资者则不享有提前终止「投资产品」的权利。

情况1 -持有至到期
「投资产品」并未被本行提前赎回,投资者持有至一年期满,到期时可收回投资金额及整个投资期的固定回报,这是投资者可获得的最高总回报。到期日的总回报将计算如下:

回报

到期时总回报

回报=
投资金额x回报率x (实际投资月数x30/360)
=
美元100,000 x4.0%x360/360
=
美元4,000
到期时总回报 = 投资金额+回报
  = 美元100,000 +美元4,000
  = 美元104,000

情况2-于首个可提前赎回日被本行提前赎回
「投资产品」在三个月后(即第一个可提前赎回日)被本行提前赎回。投资者只持有「投资产品」三个月,但于提前赎回时仍可收回投资金额及该三个月以决定回报率计算的回报。提前赎回日的总回报将计算如下:

回报

本行提前赎回时总回报

回报=
投资金额x 回报率x (实际投资月数x30/360)
=
美元100,000 x4.0%x90/360
=
美元1,000
本行提前赎回时总回报 = 投资金额+回报
= 美元100,000 +美元1,000
= 美元101,000
注:以上例子之各项资料仅为举例说明,实际资料及因此得出的回报可能高于或低于用于以上举例说明的各项资料。产品详情以每次发行的「条件清单」为准。

参考例子2
基准货币 : 港币
投资金额   : 1,000,000港币
投资期 :一年
回报率(年率) :3.50%p.a.(固定)
回报率计算基础 : 实际天数/365(以港币为基准货币的投资,按每个中期回报期/投资期之实际天数除以365天计算)
中期回报 : 有
可提前赎回次数/
中期回报 支付次数
:每三个月一次

本行在每个中期回报支付日/可提前赎回日,即每三个月支付当期中期回报并有权决定是否提前赎回「投资产品」。若本行决定行使提前赎回之权力,本行将提前最少五个营业日发出通知,在提前赎回日支付投资者投资金额及回报;投资者则不享有提前终止「投资产品」的权利。 

情况1-持有至到期
「投资产品」并未被本行提前赎回,投资者持有至一年期满。「投资产品」每期的中期回报将于分别的中期回报支付日分派,到期时投资者可收回投资金额及最后一期(即自最后一个中期回报支付日至到期日)的回报,这是投资者可获得的最高的总回报。到期日的总回报将计算如下:

中期回报

到期时总回报

中期回报
= 投资金额x回报率x(实际天数1/365)
第一期(90天)
= 港币1,000,000x3.5%x90/ 365
= 港币8,630.14
第二期(92天)
= 港币1,000,000x3.5%x92/ 365
= 港币8,821.92
第三期(92天)
= 港币1,000,000x3.5%x92/ 365
= 港币8,821.92
到期时总回报 = 投资金额+最后一期回报(91天)
  = 港币1,000,000+ 港币1,000,000x3.5% x91/365
  = 港币1,008,726.03

情况2-于第二个可提前赎回日被本行提前赎回
「投资产品」在六个月后(即第二个可提前赎回日)被本行提前赎回。投资者只持有投资产品六个月。提前赎回时的总回报包括投资金额及最后一期(即自最后一个中期回报支付日至提前赎回日)的回报。提前赎回日的总回报将计算如下:

中期回报

本行提前赎回时总回报

中期回报 = 投资金额x回报率x(实际天数1/365)
第一期(90天) =
港币1,000,000x3.5%x90/ 365
  = 港币8,630.14
本行提前赎回时总回报 = 投资金额+最后一期回报(92天)
= 港币1,000,000 + 港币1,000,000x3.5%x 92/365
= 港币1,008,821.92
注:
1. 实际天数指有关回报期内的公历日日数。
2. 以上例子之各项资料仅为举例说明,实际资料及因此得出的回报可能高于或低于用于以上举例说明的各项资料。产品详情以每次发行的「条件清单」为准。

「可赎回投资产品」与定期存款之回报参考比较
产品类别 年期 利率变动对于收益的影响 投资金额
/本金
回报
/定期存款利息
到期时
总回报
「可赎回投资产品」
基准货币美元
(假设年回报率为4%)
1年 无影响 美元100,000 美元4,000 美元104,000
基准货币港币
(假设年回报率为3.5%)
1年 无影响 港币1,000,000 港币35,000 港币1,035,000
传统定期存款
美元定期存款
(假设定期存款年利率为3%)
1年 无影响 美元100,000 美元3,000 美元103,000
港元定期存款
(假设定期存款年利率为2.625%)
1年 无影响 港币1,000,000 港币26,250 港币1,026,250
注:以上各项资料包括定期存款利率仅为举例说明,有关实际资料须按本行不时所订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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